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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执法总队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 2024-05-11 16:26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天津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保障春耕春播生产顺利进行,近期,市农业执法总队聚焦农药、种子、肥料等重点农资,扎实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分级分类监管。结合近三年农业农村部和天津市农资监督抽查结果,制定印发《2024年度农药肥料种子产品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指导各区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抽检力度,推动农资打假由“点对点”向“由点及面”方向扩展。二是强化生产源头执法,把好农资入市关口。深入农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营业许可证照、成品包装标识、原材料采购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台账等,累计检查种子生产企业10家次,农药生产企业16家次,肥料生产企业5家次。三是加强对各区工作督导,强化农资经营环节执法。结合对各区的督导,随机抽查农资经营门店50余家次,重点检查门店经营资质、购销台账记录、在售农资包装标识等。四是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强化抽检技术应用。规范实施监督抽查,对20批次农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所抽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对经检测确认存在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真实性不符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五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当好普法“排头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向管理相对人有针对性的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质量控制,自觉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

截至目前,市农业执法总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督促指导有关区立案查处涉农资违法行为20起。通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生产主体守法生产经营意识,有效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为农民用上安全药、优质种、放心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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