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请,相关涉农区政府、天津食品集团推荐,专家评审,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意见,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津鑫永利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天津伊利康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监测合格的13家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己任,强化创新驱动,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认定的7家龙头企业要主动发挥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实现共同发展。各涉农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着眼乡村振兴大局,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指导服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
附件:1.第十二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
2.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名单
2022年12月23日